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1-09 15:54:29 點閱:300
主旨:民國99年12月30日訂定發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 補繳費用辦法」業經銓敘部於110年11月5日以部退三字第 11053981011號令廢止,檢送原函及附件各1份,請查 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11月5日部退三字第 1105398101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