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0-11 15:42:29 點閱:152
為因應114年1月1日個人專戶制開辦自主投資業務,基管局業依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法律第11條規定,訂定投資選擇實施辦法、自主投資及代為投資運用實施計畫,並與投資顧問公司共同規劃設計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4種投資標的組合,及風險屬性評估問卷,俾利參加儲金人員依照可承受之風險程度加以選擇。為因應114年1月1日個人專戶制開辦自主投資業務,基管局業依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法律第11條規定,訂定投資選擇實施辦法、自主投資及代為投資運用實施計畫,並與投資顧問公司共同規劃設計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4種投資標的組合,及風險屬性評估問卷,俾利參加儲金人員依照可承受之風險程度加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