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4-09 10:00:02 點閱:17
說明:
一、依 據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114 年 3 月 25日
總 處 培 字 第 1143022299號函辦理。
二、旨揭 Q&A 及圖卡版資料業同步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總
處 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
懲),請多加利用。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3月25日總處培字第1143022299號函辦理。
二、旨揭Q&A及圖卡版資料業同步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請多加利用。
(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府人考字第1140116818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