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3-10 15:06:03 點閱:232
主旨: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 稱指揮中心)修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懶人包各1份,請查 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3月8日總處培字第 1110012184號函辦理。
二、旨揭指引適用對象為100人(含)以上之公司/企業/公私立 機構等(以下簡稱各機構);另各機構之應變組織或緊急 聯繫網中增列「成立防疫專責小組」,並指定相當層級人 員擔任防疫長及防疫管理人員,督導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將防疫對策內化為自主應變管理之一環,於平時及疫情發 生時均能快速反應,確保持續營運。茲因本次修正,已將 公部門納入旨揭指引適用對象,爰函轉各機關學校參考運 用。
三、檢附指揮中心111年3月1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063號函影本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