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5-31 10:03:41 點閱:179
主旨:轉知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 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中央選舉委員會 報奉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 以本次選舉為限,請鼓勵機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5日彰選一字第 1110000610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附中央選舉委員會函及彰化縣選舉委員會函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