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12-19 12:59:24 點閱:184
「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申請資格:目前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1、 |
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 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優等」;B 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 |
2、 |
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三)均達 80 分以上。 |
(二) |
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
1、 |
初選時間:112年3月19日(星期日)。 |
2、 |
富選時間:112年4月15日(星期六)。 |
(三) |
初、複選考場: |
1、 |
初選考場:中山國小、花壇國小、和美國小、湖東國小。 |
2、 |
複選考場:平和國小、泰和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詳情依教育 處 4 月 13 日公告為準) |
二、四年級的學生家長若欲幫孩子報名本次資優鑑定
請於112年1月6日以前 告知班級導師
特教組會進行後續鑑定程序
詳情請洽 特教組 陳老師 83110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