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1-13 09:07:34 點閱:173
一、參賽對象:設籍本縣且經主管教育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身心障礙類學生(含疑似生)
二、創作規格及方式:四開圖畫紙。一律採用繪畫方式呈現,創作材料以水彩、蠟筆、色鉛筆、油彩、彩色筆、拼貼等平面作品為原則。
三、收件截止日期:112年4月30日繳交至特教組。由學校統一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