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9-29 10:34:20 點閱:202
主旨:為共同推動國民法官新制,請於一般國民參與各地方法院 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期間,請貴校轉知所屬並鼓勵 教師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視校務情況,本權責核予出席 人員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118024A號函、本府110年9月14日府法制字第 1100323839號函及行政院秘書長110年9月8日院臺法字第 1100028486號函轉司法院秘書長110年9月6日秘台廳刑五字 第1100025586號函辦理。
二、《國民法官法》業於109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自112年1 月1日起,年滿23歲之中華民國國民皆有機會擔任國民法 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並作出判決。
三、為使實務人士及一般社會大眾皆能瞭解國民法官制度內 涵,於新制施行前之準備期間,各地方法院刻正辦理擬真四、檢附行政院秘書長及司法院秘書長原函影本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