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東國民小學112年度特殊教育學生交通車司機甄選】
◆報名地點:
- 彰化縣員林市員東國民小學輔導室。
- 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員東路二段12號。
- 電話:(04)8311022轉805輔導室。
◆甄試日期及地點:
112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於彰化縣員林市員東國民小學諮商室進行面試。
◆甄選名額及相關事項: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
備取有效日期至112年9月24日止。
- 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若113年縣府經費核准,且表現優良者,將予以續聘。
- 工作內容及標準:
1.準時安全駕駛特教班交通車,接送特教班學生上、下學,協助學生搭乘交通車事宜,維護學生安全。
2.在交通車之管理、整潔、保養與維護。
3.配合學校有關行政及活動事宜(如載送本校師生參加比賽等)。
4. 其他交辦事項。
5. 執勤時間均需在校服勤、待命,甲方得依學校作息或特殊行事彈性調整。
6.僱用報酬:由甲方按時薪支給酬金新臺幣每小時176元,每天8小時,每週共計40小時(以實際工作時數核薪)。
7.在僱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完成本契約所訂工作內容與標準,受甲方工作上之指派調遣,其工
作方法及差假勤惰管理應遵守甲方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上述有關規定,甲方得
隨時解僱,並得請求因此所受之損害。
◆應徵資格:
男女不拘,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之人員;有前科者不得應徵。
- 年齡六十五歲以下。
- 具職業駕駛執照。
-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之人員;有前科者不得應徵。
- 最近六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且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 具有以下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 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7)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患者。 (8) 依法停止任用者。 錄取人員於錄取後,發現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應繳證件:
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
- 填寫報名表一份(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另準備2吋照片一張應試證用) 並繳交一式1份個人自傳(至多一張A4大小雙面,不需加封面),以作為口試委員參考資料。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自行下載使用,本校不另行提供,網址http://www.ytes.chc.edu.tw)
-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請以A4影印)。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 男性須繳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甄選方式:面試
- 資格審查:不計分,但列入重要參考。
- 口試:由評選委員,就資歷背景、工作理念態度與工作相關事務等進行提問。
- 甄選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簡章及報名表,詳見附件。